三秦都市报讯 记者 赵蕾:我省自1981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以来,有2.35亿人次参与其中,共植树11.25亿株。但不时也有市民质疑,为什么义务植树活动年年搞,却“年年种树不见树”?昨日接受审议的《陕西省义务植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义务植树苗木管护责任进行了规定。
《草案》明确,每年三月为我省的义务植树活动月,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对义务植树营造的林木、绿地等实行管护责任制,确保成活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未达到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既可以通过植树、整地、育苗、管护实现,也可以通过认种认养树木、花草等多种形式进行。我省鼓励和引导公民选择参与适合自身实际的义务植树活动,以增强公民建设和保护生态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