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西部网报道了“西安一租户被要求缴高额物业费”的情况。1月22日,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出回应,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区物价局已经责令物业进行整改,对群租类住户按正常居住业主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新闻回顾:西安一租户被要求缴高额物业费 物业:因为是群租
近日,家住碑林区新艺城小区的袁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物业区别对待小区租户,要求租住户按照2.3元一平米的价格缴纳物业费。“小区业主都是9毛每平米的标准,物业说租户要涨到2块3一平米,如果我们不交,物业还会采取限制水电的措施。”
对此,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通过调查,碑林区文艺北路新艺城小区属商住楼。该物业公司收取正常居住业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9元一平/月,用于办公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5元一平/月。
目前,碑林区物价局已责令物业办对群租类住户按公示的0.9元一平/月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记者 周到 实习生 马晴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