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获悉,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增加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的批复》,批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增加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1.8亿美元。长安信托成为我省首家获批QDII的金融机构。
据介绍,QDII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一种制度安排。截至2018年4月24日,我国QDII总获批额度已经达到983.33亿美元,其中银行为138.4亿美元,占比14.07%;证券机构为435.20亿美元,占比44.26%;保险类机构为328.43亿美元,占比33.40%;信托类机构为81.30亿美元,占比8.27%。
长安信托是新获批QDII额度的陕西省内第一家信托机构。这有利于长安信托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国际领域合作,拓展国际业务,为客户提供全球资产配置服务,对陕西省辖内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也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通讯员 杜波 王芳 记者 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