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洛南县法院保安法庭成功利用微信,解决了一起双方当事人长期两地分居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于2007年和被告刘某相识,2008年6月举行结婚仪式。婚后两人为了生计,双双外出打工。由于两人感情基础薄弱,加之经常两地分居,原告长期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丈夫的关爱,逐渐心灰意冷,家庭矛盾日益剧增,遂于2016年2月向保安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被驳回诉讼请求。
近日,原告再次向法庭提起诉讼,由于双方当事人长期在异地打工,路途较远。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采取了通过微信对话的方式调解该案。法官经过多次在微信上与被告沟通,交换意见,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执行到位。
郭娟记者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