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通知强调,要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级森防指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林业部门要抓行业,做到“专业防、早期救”;应急管理部门要抓统筹,做到“综合防、专业救”;公安机关要做好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等工作;各级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坚决防止责任悬空。乡镇村组、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单位要落实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林有人看、山有人管,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对因履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巡查巡护,有力有效抓好源头风险防范化解。要积极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清扫墓碑等文明祭祀行为。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严密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切实减少火情发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火灾风险研判,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信息。将扑火力量、装备物资和指挥调度力量前置到火灾风险高的区域,进一步提升处置火灾的综合能力。扑火过程中,要聚焦守住扑救安全红线,科学组织,有序扑救,建立健全专业化指挥制度,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以及“三先四不打”等工作要求和安全守则,最大限度调足扑救队伍和装备物资,因时因势采取不同灭火策略,科学开设隔离带,及时疏散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