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工作措施,聚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方面
我省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全年募集民营企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并对符合条件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同时,健全民营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每月组织民营企业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加强用工保障和服务。
在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我省将紧盯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校企合作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按规定给予政策补贴,为民营企业培育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在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
我省将及时采集、动态发布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目录,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组织实施国家、省级人才项目评选推荐时向民营企业予以倾斜。
在畅通民营企业人才发展通道方面
同时,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和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我省将从职工招聘、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等方面,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就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休息休假等,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加强评比表彰及政策宣传方面
我省将强化民营企业激励表彰,支持将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列入2023年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计划。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点对点”向服务企业推送政策内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精准推介“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助企纾困政策。
通知明确,我省将全面拓展提升“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办理、社会保险、出行旅游等11项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进一步精简人社涉企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推行“一件事”打包办,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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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支持全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