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正式发布陕西省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部署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就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河湖岸线规划约束,批准印发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北洛河、延河、嘉陵江7条河及红碱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进市、县两级负责的266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取得明显进展;严格河湖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特定活动审查审批;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二是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公布59条重点河道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责任主体;在全省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鼓励和支持规模化统一开采;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监管。
三是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争取提前两年实现“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分级公布水库大坝管理安全责任人,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完善提升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水库、水闸和堤防隐患风险排查整改。
四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建立水电站保障下游生态用水安全情况定期检查制度;推进河流生态流量管控,抓好24条河流32个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有序推进跨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监测工作;实施8条跨市河流和5处跨流域调水工程水量调度管理;加强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黄河禁渔期制度,修复全省河湖生态。
五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全省107亿立方米用水总量,落实25条跨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全省取水口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探索推进取水口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快制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实行水量、水位双控管理;严格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开展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治理;突出抓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六是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大力推进河湖治理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淤地坝等水保重点工程建设;加快重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化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持续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全过程监管;加快实施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七是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启动分级分类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巩固提升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指导各地实施河湖系统治理,推动智慧河湖建设。
八是强化河湖长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把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中小河流治理等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和考核指标;组织好河湖长制考核和河湖长履职考核;加强各级河长办能力建设,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培育河湖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全社会形成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