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州地方法庭11日判决,失事客轮“岁月”号船长李俊锡在事故发生时抛下乘客、自己逃离客船,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其36年监禁。
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4月16日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有172人获救。迄今为止,船上295人遇难,9人失踪。死者中大部分是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学生。
庭审时,检方指出,李俊锡涉嫌谋杀船上乘客,应该获判死刑。韩国《船员法》中有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船的规定,但李俊锡是船体开始下沉时第一批逃生人员。另外,“岁月”号发生事故后,船上广播“要求乘客留在船内”,但李俊锡此后未采取任何救援措施或作出任何努力以减少伤亡。
李俊锡现年69岁,先前已向遇难者家属道歉。他曾在审理时说:“我是罪人,死也应该。”
审理本案的3名法官在宣判书中说:“我们难以判定这些被告当时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造成所有人死亡,即他们有意杀害遇难者。因此,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庭认定李俊锡犯有重大玩忽职守罪,判处其36年监禁。此外,还判决“岁月”号轮机长未能帮助两名受伤船员逃离,犯有杀人罪,并判处其30年监禁。其他13名船员被判犯有玩忽职守等多项罪名,获刑5年至20年监禁不等。所有被告均可在一周内上诉。
这一判决令一些遇难者家属愤怒。有人当庭痛哭,还有人朝法官大喊“哪儿还有公道?”“不公平,我们的孩子命都没了,判死刑都不为过。”
同一天,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宣布,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搜寻沉船事故的失踪者。迄今,“岁月”号遇难者遗体搜寻工作已持续了将近7个月,2名潜水员丧生,但仍有9人失踪。美联社11日报道,一名失踪教师的妻子含泪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深爱的人依然被困冰冷水中,(结束搜寻的)决定令我们十分痛苦,但考虑到安全因素,我们要求结束搜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