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11号《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陕鄂两省人民盼望已久的清洁能源项目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将正式开工建设。
白河水电站是省“十二五”规划续建项目之一,是汉江上游干流梯级开发中的第七级,枢纽工程位于陕西省白河县麻虎镇和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之间的界河上,属白河、郧西两县共同开发项目。电站坝址上游距蜀河水电站39.8km,下游距白河县城11 km、距规划中的孤山电站35.5 km。工程为堤坝式开发,以发电为主。水库正常蓄水位193.73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3亿m³,调节库容0.22亿m³,为日调节水库,平均水头16米,装机180MW,多年平均发电量6.01 kw.h,项目可研阶段概算总投资约29.92亿元,为二等大(2)型工程。
2006年,白河县与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协议,先后完成35个专题报告及《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为确保项目早日核准,项目业主与地方政府抓住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加强与陕鄂两省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日前,项目获得湖北省发改委、陕西省发改委批准。
项目核准批复后,项目业主正在加紧开展项目大坝主体一期围堰、业主营地、主机设备招投标,预计到10月底前可全面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