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何敏)驾驶机动车危险,机动车载人更添一分风险。近日,白河县西营镇就处理了这样2起免费载客引发的交通事故,这2起事故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司机都是出于好心,无偿捎带受害人,出了事故后,司机都觉得很冤,拒绝赔偿。
家住西营镇高桥村的陈某到汪某家里做客,第二天一早,陈某约汪某骑着助力车载上自己,在村级道路上驶出五十米,就冲到路外河道里去了,因此造成陈某严重受伤,仅医疗费就支出十几万元,汪某觉得很委屈,自己处于好心,又是免费捎带一程,并且自己家庭条件一般,没有能力赔偿。2015年8月11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令汪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202007.71元。
无独有偶,家住西营镇栗园村的付某也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今年5月的一天早上,付某见项某骑有轻便摩托车,便请求载上自己,项某称带有别人,在项某到达目的地后,又返回来接付某。结果在一段上坡路段,车辆减挡时颠簸,致付某摔倒,造成付某九级伤残。项某同样认为自己是好心,又不挣钱,一直说自己是冤枉。付某也觉得全部让项某赔偿,有点不公平,在调解环节,就主动提出只要求项某赔偿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3万元,可付某意志坚定,只肯赔偿几千元。2015年10月9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项某赔偿付某各项损失81528.94元。
驾驶机动车载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载的是人,更是责任!一旦出了事故,驾驶员就应该为乘客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