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该县积极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该县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突出重点。围绕四项行动,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一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坚决从严查处商标违法、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四是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部门联动。为保证治理效果,该县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采取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等形式,对发现的食品问题要严肃及时查处。
强化督查。该县食安办将联合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开展联合督查等方式,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将作为食品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