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新林 张正武)近日,白河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条配图信息:“杀千刀的,光天化日之下抢小孩,抢去了贩卖孩子的器官。也许网络离我们比较遥远,可这是真实发生在白河县麻虎小学的真实事件。”并配有公安民警押解2名嫌疑人的图片。
发现这条信息后,白河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围绕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通过图片来源和IP地址,迅速锁定该信息的发布者。经查实:该信息为人为编造的虚假信息,信息发布者为王某某。6月中旬,王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内看到白河麻虎派出所抓获两名盗窃嫌疑人的信息、图片后,随即将图片下载,配上自行编造的“人贩子抢小孩卖器官”的内容后,在微信群发布。该信息发布后,在短时间内被QQ空间、微信、微博、贴吧等网络社交工具快速转载、传播,引起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猜疑、恐慌和评论。对此,白河警方迅速通过微博账号进行辟谣,但该虚假信息仍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王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河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发布或转发谣言都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