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小菊)近年来,白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连年保持在90%以上。
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白河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迅速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布设公告牌、LED屏幕播放视频、移动宣传车广播、网络新媒体发布倡议书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售工作规定。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部门、镇村(社区)及干部职工责任,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各项工作。从公安、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文广等部门抽调6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8个现场联合执法组,深入到每条街巷、每个重点区域,开展“定人、定岗”24小时不间断巡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现场检查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问题70余起,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经营点40余处,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40余种共30余箱。截至目前,城区烟花爆竹实现零燃放。
加大扬尘管控。按照施工扬尘管理“6个100%”的要求,对工地逐个进行排查,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城区各工地均已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施工区域范围内堆放的物料严格进行防风抑尘。同时,强化渣土车管理,严防滴漏跑冒,城区道路严格实行全天候保洁,喷雾防霾车全天候巡回作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城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排工作,经摸查县城区共有5家餐饮油烟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县城管局对未安装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逐一登记、备案。截止目前,现有5家餐饮经营单位已经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投入使用。
开展冒黑烟企业集中整治。全县5家砖厂均按要求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县内现有4台燃煤锅炉均为工业锅炉,且都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通过对冒黑烟企业及锅炉的整治,极大减少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为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止11月30日,白河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2天(其中优为193天),PM10浓度为38 μg/m3,PM2.5浓度为27 μg/m3,综合污染指数为2.62。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9天,PM10浓度降低26.9%,PM2.5浓度降低12.9%,综合污染指数降低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