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家银)为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要求,白河县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村(社区)“两委”干部资格县级联审制度。由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等10部门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是否存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涉黑涉恶、串联拉票、操纵选举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
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由组织部和民政局牵头,各镇党委及14个相关部门负责,经过全面核查,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等信息进行通报,明确通报时限和通报方式。
涉黑涉恶问题村(社区)干部排查清理制度。由组织部和民政局多渠道收集问题信息,由相关责任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核查认定,认定结果下发后,由镇党委按程序在7天内完成清理补配工作。
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一村一策一整改”制度。由组织部会同政法委、扫黑办确定整改对象,镇党委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整改完成后,按“村申报、镇核实、县验收”的程序评定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