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驿杰
自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白河县城关司法所本着“严格管理,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四项措施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严把请销假关口。严格请假事由审核,对关于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需要本人到场的事项方予以批准,其他非必须得请假理由一律驳回。严格限定审批权限,司法所批准矫正对象请假后及时向司法局报备,矫正对象请假期间按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跟踪管理,矫正对象回到辖区后及时到司法所销假并配合核准工作。
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日核查、周见面、月走访、季考核、年考评”制度,全面掌握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和思想状况,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的工作方法,精准分析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和生活状况,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生活、法治、道德、思想等不同方面的监管措施,确保矫正对象思想稳定,遵纪守法。
奖惩及时有度。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城关所给予1人警告处分,1人训诫处分,1人表扬奖励。2020年9月,一名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多次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司法所根据其行为表现先后给予2次警告处分;2021年5月,对一名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矫正对象给予了训诫处分,并在当月集中学习教育时予以通报批评;2021年7月,一名矫正对象主动为敬老院老人购买衣服献爱心,司法所给予表扬奖励并于当月集中学习中公开表扬。
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保持了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的良好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