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帆)日前,市食药监高新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安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等文件,并针对优化发展环境,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六项跟进措施。
一是根据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流通、药品经营(零售)等四项许可职能,对涉及的相关审批及办理事项一律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二是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明确了受理、现场核查、审批、许可决定、公示、发证、送达等流程的程序、时限及工作人员责任。
三是贯彻落实便民原则,将委托疾控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的业务调整到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四是积极为企业减轻负担,对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公示牌不再要求企业制作。
五是严控行政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对重点企业实施有因检查,无因检查每年不超过1起。对一般企业实行抽查制,结合风险评估、量化分级等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六是加强执法程序管理,实行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在30日内向同级政府备案。对企业一般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