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延炎 覃涛)2017年12月4日21时许,在安康高新区福特汽车4S店附近,安康汉滨区石梯乡村民刘某某(16岁)被4名男子实施殴打,并以持刀威胁的方式,强行让刘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出750元。
案件发生后,安康公安高新分局迅速立案侦查。民警根据受害人刘某某提供的重要线索,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微信及QQ空间照片,在市公安局刑侦合成作战室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了人像海量比对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12月12日,该局刑侦、治安、巡特警、派出所民警联合快速出击,在安康亲水广场附近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杨某(15岁)、冯某某(15岁)、曾某(15岁)抓获,另外1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15岁)正在抓捕中。经审讯,杨某、冯某某、曾某3人对其持刀威逼刘某某微信转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今年以来分别在安康市汉滨区、平利县盗窃4辆摩托车,以及在平利县某中学敲诈勒索他人现金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某、曾某已被安康高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