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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立村(社)干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
2019-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本网讯(通讯员 李俊)为有效整合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监督管理信息资源,近期,高新区纪工委建立了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增强对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问责处理的针对性和及时性。Bak安康新闻网

该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由区纪工委牵头,会同区组织群团工作部、信访维稳工作部、扫黑办等相关部门,同心协立,合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同时,该区健全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违纪违法信息互通机制,规定了信访维稳工作部、扫黑办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发现反映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问题线索的,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向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安高新分局在案件侦办中发现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组织群团、社区管理或临空办书面通报;高新法庭对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作出判决刑罚和司法拘留的,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组织群团、社区管理或临空办书面通报;文化旅游、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在对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违纪问题作出立案或处理时,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群团、社区管理或临空办书面通报。Bak安康新闻网

(责编: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