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汉滨区法院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涉贫案件进行集中强制执行,重拳打击规避执行的“老赖”。
行动当天,在区法院执行局的统一指挥下,执法人员分乘6辆警车前往中心城区、五里镇、恒口示范区等地开展执行活动。到达现场之后,执行干警们分别拉起了警戒线,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留。
家住张滩镇的王某,2014年因朋友朱某开办网吧缺少资金借款10万元。在还款8万元后,剩余的2万元王某多次催要,但朱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王某将朱某诉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依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在这次“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中,朱某如数返还了王某的欠款,这让王某感到十分高兴。
据了解,汉滨区人民法院这次将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受理的所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贫案件(包含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并对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老赖在申请贷款、融资、申办企业、出入境、高消费等领域受到严格限制,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截止5月5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扶贫执行”专项活动中,共拘留“老赖”15人,罚款8人,依法搜查4起,强制腾房2起,拆除公用土地上的建筑一处。同时,在区人民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有12起涉案“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