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汉滨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决定开展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表彰。
评选类别和数量:
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自强励志模范六类。
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在推荐、评审、征求意见、公示、评选委员会审定的基础上形成,每个类别确定10名,其中道德模范48名,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表彰12名。
推荐要求和范围
凡是具有汉滨籍或者在汉滨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加评选。各镇办每个类别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2名(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做要求);区直各部门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不少于2名,且每个类别不超过2名。
评选标准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和“陕西好人榜” 推荐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
自强励志模范:面对困难、挫折和疾病,不屈不挠,顽强拼搏,脱贫致富,成为困难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
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办,成立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委员会,评选委会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负责评选及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人:柯腾飞,办公电话:321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