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 ( 通讯员:黄睿)10月10日上午,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会上安康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是今年西北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为我市“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保障。
汉滨区是安康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信息中心,属陕南秦巴山地丘陵沟壑区,汉江、月河穿过区境中部,以月河为界,北属秦岭,南沿巴山,辖区内森林资源丰富。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陕西省检察院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汉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要求,及时将公益诉讼关口前移,适时介入重大生态环境破坏行政案件,同步监督、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实现了对侵害秦岭生态资源违法案件的精准打击和警示教育。
2017年以来,汉滨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主动介入行政查处,会同汉滨区森林公安、国土资源、基层镇办等多部门深入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行动中,汉滨区检察院提出:一要对涉案森林资源破坏面积、程度进行勘查鉴定,该依法立案的依法立案查处;二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立即叫停;三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护林员巡查、警戒作用,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反馈违法活动信息,形成群防群治合力;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教育辖区内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增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汉滨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跟进监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环境资源破坏整治工作,将秦岭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保护落到实处,为市、区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提供强大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