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熊颖 华晶晶)今年以来,汉滨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安排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落地生根。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学习,强化担当。区纪委监委紧跟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先后3次召开安排部署会、推进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等,明确专项治理重点,细化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汉滨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的进行追责问责。4月27日、5月10日,汉滨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对140名镇办、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3个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再次重申强调了脱贫攻坚纪律要求。
拓宽监督渠道 深挖问题线索
在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领导挂牌接访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区信访大厅设立扶贫领域专门举报窗口,优先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访,建立起区、镇办纪委两级举报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从巡察、检查等多种监督渠道发现问题。
1至8月,区级司法机关、审计、扶贫等职能部门共移交问题线索25条,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0条,经核查后立案8件。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问题线索处置联审背书制度、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台账,对转到镇办、区直部门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区纪委实行限期办结销号,对镇办初核、立案的扶贫领域案件,必须由包片常委、联镇办室部负责人把关签字,立案审查终结后,按照程序交由审理室协审,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处理到位,避免出现“高拿轻放”等问题。
聚焦重点问题 严肃执纪问责
每季度,区纪委联合各镇办、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遵规守纪等方面开展一次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明察暗访两次,发现问题线索28条,对履职不到位的28个区直帮扶部门的“第一书记”进行通报曝光,对区工商联1名拒不到岗履职的“第一书记”予以立案审查,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的选取部分项目或领域进行抽查,目前已对区林业局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区民政局低保五保资金使用、区交通局村级道路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8条,立案7件。同时,紧盯扶贫领域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易发多发问题,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领域,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倾斜力量,严查快处。1至8月,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6件8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工作保障
汉滨区建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包联、有奖举报、联动协同、明察暗访、线索排查、工作例会、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工作月报、问责追责“十项制度”,特别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确定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联系领导和联络员,要求每月25日前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移送问题线索。自今年5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召开联系会议1次,各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5件,目前已立案12件。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考核内容,建立区纪委包片常委、联系室部和镇办纪委协同工作、捆绑考核的“三位一体”机制,实行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通过下发通报、党风廉政网站公开曝光等方式,及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目前,下发扶贫领域违纪案例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27起33人。对脱贫攻坚会议迟到、不遵守会议纪律的8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