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康礼峰)为保护好汉江生态,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辖区内汉江河段非法捕鱼、电鱼等行为,老城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督查检查,从严落实“禁渔令”,确保“江边无渔船,市场无售卖”的目标。
12月14日上午,老城街道创建办联合汉滨区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汉滨区农业局执法大队、老城环卫所、环保所、鼓楼社区等相关单位在老城辖区汉江段进行督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只三无船只停泊在兴安门下汉江边,经调查核实这只三无船只属于辖区居民马某的私有船只,督查人员立即对马某宣传讲解了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收缴并现场解体拆除了该船只。
下一步,老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联汉滨区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加强巡河护渔、禁洗、禁排工作,为保护好汉江生态环境,筑牢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