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洁)6月15日早,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打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处理案件,发现了一起新的调解申请,于是按照程序电话联系申请人陈某了解情况,却没想到陈某说公司方已经主动与其和解,现在想要撤回平台上的申请。
本着负责的态度工作人员又电话联系了被申请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了该情况,随后对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多亏你们的建议,我们避免了几起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一头雾水的工作人员在看到该公司的名字时明白了过来。
原来在前一天6月14日下午,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正准备开始一场庭审,由于劳动者王某记错时间未按时出庭,在其赶来的这段时间里,仲裁员通过审阅书面资料和询问公司方负责人,发现案情较为简单,是由于公司的管理简单粗暴导致产生了劳动争议。仲裁员认为案前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对公司方进行了法律释明,并在公司人事管理上对其进行了建议,在仲裁员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和建议下,公司方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当劳动者王某赶到庭审现场时,公司方主动向其释放善意,并当场支付了法定的赔偿款项,使得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开庭前就得到妥善解决。
而这场庭审中的公司正是电话的另一方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工作人员,他们在经历了14日的庭前调解并主动赔偿后,将仲裁员的建议放在了心上,回到单位后立即排查了近来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并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才有了15日早上的这一幕情景。至此,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一场庭前调解化解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
以上两起案件创下了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件处理速度的“新高”,一方面得益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劳动者乃至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近年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工作作风,依托互联网+调解平台,以方便群众为核心,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让群众少跑路,也通过案前调解这种普法形式将后疫情时期企业的用工风险降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