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汉滨区坚持“四措联动”,提质增效,助推机构编制工作迈向新台阶。
抓调研,解难题,提升机构编制保障力。汉滨区委编办围绕“三个年”活动,深入调查研究,聚焦汉滨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围绕部门申请的机构编制动议事项,先后到20家部门及相关下属事业单位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动议事项单位现状、履职情况以及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对其申请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开展评估论证,形成调研报告,为编委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半年来,共受理机构编制动议事项30件。通过积极争取、挖潜增效、动态调整等手段,已办结16件。累计增设机构5个、争取领导职数5名、动态调整编制106名,为全区发展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抓评估,激活力,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为了全面了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切实解决少数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以及履职越位、缺位等问题,汉滨区成立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组,由编办牵头,联动区人大等部门共同参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信访局、统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区教体、住建、交通等29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中机关7家)开展多维度、立体式评估,营造全方位监管的良好氛围。通过评估,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财政公用经费预算调整、年度考核评优受限等方面运用评估结果,倒逼部门(单位)挖潜增效,盘活一批沉睡的机构编制资源,助推参评单位迸发活力,释放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履职效能。
抓监督,促规范,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汉滨区委编办围绕“六看”(即:看“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看职责配置及运行情况、看部门间协作配合情况、看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情况、看标牌印章管理情况、看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内容,对37家部门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从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部门“三定”规定执行、“三定”规定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深入了解部门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以及有无“吃空饷”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反馈、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方向、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区机构编制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抓改革,破困局,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发展力。按照中省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要求,汉滨区通过积极争取,率先在南山、北山片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大竹园镇、大河镇开展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构建“大综合、大发展、大治理、大服务、大执法”多位一体模式,在机构限额内统筹设置试点镇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建立镇级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镇级组织架构。2个试点镇按照“4办3中心1执法队和1特色机构”模式设置机构。坚持扩权赋能,实现服务升级,通过多部门联动推进,高效完成试点镇机构设置、挂牌、人员定岗、执法事项下沉等改革任务,改革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