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滨区教体局在与公安部门商定后,发文明确在汉滨高中等33所学校设立保卫科,这一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人力保障。
首批设立保卫科的33所学校为城区或集镇的规模学校。保卫科成立后,学校将原政教处承担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移交保卫科履行,并整合校园警务室、护校队工作职能。保卫科由校长、书记直接领导,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管理,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保卫科负责人由学校推荐人选报区教体局任用,同时由学校选用3-5名政治觉悟高、事业心强、不怕苦、不怕累、敢于担当奉献、德才兼备的教师担任保卫干部。
按照工作职责,他们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刑事、治安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综治维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高危人员管控工作;加强校园、上下学时段校园大门及周边的巡查,时刻掌控校园及周边动态;依照《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时、果断、有效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生活正常秩序,确保校园安稳和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