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明办公布了2016年3月、4月陕西好人评选结果,来自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的郭乾芳入选敬业奉献类“陕西好人”。
孩子们的“法官妈妈”
作为安康市唯一一家以少年人为主体的综合审判法庭负责人,汉滨区法院女法官郭乾芳多年来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帮教和预防工作,被孩子们称为“法官妈妈”。
“郭妈妈,我们在狱中一切安好,我们会努力改造重新做人。”2012年1月,一名服刑少年犯在来信中这样称呼郭乾芳,这让她很感动。
作为一位法官、一位母亲,郭乾芳发现,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很多孩子走上犯罪道路,都是由于缺少父母之爱。于是她带领少年庭5名女法官通过爱心帮教、法律讲座、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用带有母性关爱的方式不断探索预防少年犯罪和调节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少年庭的女法官们也因此而有了“法官妈妈”的称号。
通过法制课堂关爱留守儿童
为了在未成年犯罪提前介入和预防方面取得第一手资料,她曾多次走进校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并带领团队先后多次到辖区十余所中小学进行法制宣讲和“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用生动典型的案例,教育孩子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
在办案中,郭乾芳发现留守儿童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重点人群,因此,她带领女法官团队每年不定期来到福利院、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通过法制课堂、爱心传递、文艺表演、心理健康辅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去关爱这些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鼓励孩子们快乐学习,幸福生活。 实习记者 牟庆红
>>人物简介
郭乾芳:女,1965年7月生,汉滨区法院一级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庭负责人。工作期间,共审理各类少年犯罪案件350余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400余名,民事案件200余件,多次被汉滨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安康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荣获“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她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