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通讯员 张晓峰)为进一步缓解参合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暂停两年的特大病二次补偿工作在我县再次启动。
前两年,因合疗基金连续出现透支,当年筹集的基金不够支出,没有结余资金用于特大病二次补偿,故我县的特大病二次补偿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今年,县合疗办针对此情形下大力气,出重茬,严把合疗基金的支出,严控医疗机构费用,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看病贵”上做文章,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一卡通”,相继出台了“平均住院费用控制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准予制度”等多项费用控制措施,加大了医疗机构行业行为监管,有效控制了合疗基金不合理支出。截止12月25日,合疗基金支出8514.65万元,基金使用达79.2%,当年结余资金236万元。
日前,在充分调研、论证、摸底的情况下,通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县合疗办拿出结余资金200万元,用于特大病二次补偿。此次补偿对象为在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本县内新农合参合群众,在身患各种癌症、白血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浆细胞病及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在接受新农合首次报销后,自付金额仍达到2.5万元以上的,经民政部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红十字会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群众。补偿标准是经新农合报销后,可报销医药费用自付总额减去2.5万元起付线,再按50%比例进行补偿,本次特大病二次补偿限额为7万元/每人。
据初步统计,此项工作的实施,全县身患重大疾病的百十余人将受到政策的惠顾,为防止参合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