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喜)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警大队连续查获两起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案件。
7月31日15时许,大队执勤民警在316国道沿线开展路面巡逻,行至恒口东大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AC***C号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有违规载人嫌疑,巡逻民警立即上前拦停,示意驾驶人李某某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货车核定载人数为5人,实际载9人,货车车厢违法载客4人,属于货车违法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当日15时32分左右,大队执勤民警在316国道大同集镇开展路面秩序整治中,查处一辆车号陕G****U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内坐有7名工人,均是辖区某工地务工人员。经查,该货车核载2人,实际载客9人。最终,货车司机李某某和李某二人被恒口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罚,分别给予罚款800元、1000元处罚,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6分。
为深入推进示范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恒口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借助农村“大喇叭”宣传平台,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针对示范区南北两山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先后深入辖区的恒大、三里、大坡等社区村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利用农村“大喇叭”向村民讲解近年来辖区发生的一些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村民深刻认识驾驶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坐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拒绝无证驾驶、远离酒驾醉驾,坚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驾驶行为,确保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通过开展农村“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同时也让村民不断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