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案件,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起诉。
事情还得从今年五月的某天,大队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原来事发当日中午13时许,王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前往辖区车世界巴厘海酒店参加朋友儿子婚宴,席间经不住朋友的不断劝说,王某某“盛情难却”,开始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不断,早已忘却自己是骑摩托车赴宴的。酒席散后,王某某心存侥幸,自认为酒量还好,又喝的不多,仍骑着摩托车回家。谁成想,刚刚行至凤凰社区路口时,遇前方一辆小车准备驶入社区,自己临近避让不及与小车相撞,摩托车倒地致使自己腿部受伤。后经大队民警受理调查,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9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当民警告知王某某驾照将会被依法吊销时,王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不断恳求民警网开一面。最终,王某某因为驾驶证被吊销将面临失业可能。
恒口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一句宣传口号,更是我们每一位驾驶人时刻牢记的交通安全法则。但愿王某某的失业教训能够让所有驾驶员朋友们警醒,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和感情,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家人亲戚的劝说抛于脑后,交通事故猛于虎,生命安全高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