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贤军)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和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做好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自查整治工作要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在全区各部门扎实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机关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区纪检监察工委会同党政综合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切实扛牢整治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上报区纪检监察工委。
明确整治对象。本次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对象为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政协办公室、党务群团工作局等23个工作部门(含公安),涉及县级领导12人、科级领导85人、一般干部职工432人,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
确定整治事项。本次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涉及内容共17项,其中公务用车重点围绕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长期租用车辆供领导干部使用等10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办公用房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等7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
加强监督检查。紧扣排查整治对象内容、标准要求,纪检监察工委会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此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后期,纪检监察工委将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在排查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存在侥幸心理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以严肃执纪巩固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