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严格按照中央规定,采取得力措施,从严从快,扎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规范和清理工作。
宣传教育力求“快”。县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县级领导干部对中央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并就贯彻落实中央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对中组织部《关于进步一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进行原文转发,要求各单位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文件要求,掌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同时在岚皋党建等县内网站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清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排查摸底力求“全”。严格按照中央规定,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为主,延伸排查规范和清理的对象、范围,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或参与包抓企业、个人领办或合资办理企业、个人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排内容包括原所在单位与职务、在企业兼职(任职)职务、时间、审批机关、是否报批或备案、是否领取报酬等。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如单位没有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情况的实行“零报告”,确保一个不漏。
规范清理力求“实”。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要求以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和清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书面汇报清理情况。对没有及时清理的,将严格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将全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管范围,并作为选拔任用的第一道“门槛”,凡是在企业兼职(任职)的一律不的提拔重用。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确保清理到位、日常监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