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岚皋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该县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对偏远山区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全面启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
据悉,生活补助发放坚持“以岗定补、分类定标、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全县除县城规划区、207省道沿线和四季镇集镇外的镇、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包括特岗、支教、轮岗交流教师均可享受,离、退体教师不予享受。
根据学校距离县城、中心镇偏远程度、交通状况以及工作、生活条件等综合因素,分三类进行补助。交通条件较好、离县城或中心镇较近的学校、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离县城较远、离干线公路较远、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生活条件艰苦、交通极不方便的学校、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据初步统计,全县近500名教师将享受生活补助,补助资金达10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偏远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使教师都能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