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8.12”天津市滨海化学品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8月15日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岚皋县住建局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检查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各在建项目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或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原则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治理任务的重大隐患,将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本次行动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落实“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规范执法,本次执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条文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的规范性;二是严格清单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实行清单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整改方案,并提出工作措施以及治理销号办法,确保执法的有效性;三是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依法提出查处和追究处理意见,并在法定期限内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