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凤英)为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针对安岚高速建设全线开工,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主动出击,严格执法,采取多项措施为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连续查处多起危害重点工程建设、破坏投资发展环境案件,受到各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2017年1月10日18时许,佐龙镇村民陈某因安岚高速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事宜与拆迁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在公安机关对此纠纷调查过程中,其妻曾某无理取闹,推搡公安民警,严重影响了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扰乱了单位办公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7年2月28日13时许,佐龙镇花坝村五组村民王某因对安岚高速建设拆迁其家房屋补偿事宜不满,王某趁省市领导视察安岚高速9标段建设工程进度之际,以反映其诉求为借口,在施工现场蓄意、不听劝阻,严重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公安机关遂及时依法对王某处以了行政警告处罚。
2017年3月5日9时许,安岚高速公路8标段项目部员工李某与该标段工人吴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被在场人员拉劝开。但吴某心中仍存怨恨,当日14时许,吴某又纠集其同乡工友熊某一起手持钢筋棍找到了正在工地上班的李某,二人分别用钢筋棍殴打李某,并将8标段项目部员工刁某打伤,严重影响了施工现场秩序。岚皋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出警,将3名涉案人员带离调查,并依法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7年3月6日8时许,佐龙镇花坝村二组村民储某因安岚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租用(小地名:灌坝田)土地一事对租赁费用不满,前往8标段钢筋混凝土拌合厂与正在施工的工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储某用石块将一台正在施工的挖掘机左侧门玻璃砸碎。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出警,将储某带至公安机关调查,依法对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安岚高速建设各标段施工都在有序进行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积极落实重点项目联防联勤制度,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配备挂包民警,设立工地警务室或流动警务室,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挂牌保护等措施全力为岚皋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