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岚皋县以涉黑涉恶问题“挖得出、打得掉、控得好、防得住”为目标,广泛宣传发动,实施精准打击,扎实稳步推进。
该县印发《岚皋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17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6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督导考核等重大问题。并采取“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共制作大型宣传牌170块、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幅、发放明白卡60000余张、发送手机短信260余万条、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1000余条次、专题宣讲1500余场次。
该县落实“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即发动群众举报一批、入户走访摸排一批、反腐“拍蝇”发现一批、寻线梳理深挖一批、信访渠道排查一批,重点针对易发生黑恶问题的部位,通过群众举报和主动摸排“两抓手、两手硬”,到边到底扩线深挖,着力推动线索摸排“零死角”,截至目前,共摸排线索196条。县公安机关全警动员,把扫黑除恶同“三打击一整治”行动相结合,同各职能部门职责相结合,建立和执行线索摸排、移交、信息通报等机制,联合纪委监委打击处理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干部队伍中涉黑涉恶犯罪,2018年以来,该县共破涉黑涉恶类案件24起,刑事拘留23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打掉“保护伞”1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案3人,县法院审理涉恶案件1案3人。
此外出台约谈制度、会商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适时组织专项督察。县公安局建立了重点人员动态管理系统,要求各派出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对重点人员、前科人员上传动态信息,发现疑点问题,及时落实打击处理。同时,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该县按照“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推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5万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从严从重予以惩处。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据了解,在2018年全市“两率两度”调查中,该县扫黑除恶满意度达到98.85%,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