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廖垚)一人大病,全家返贫,这是不少困难家庭的生活写照。如何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日前,笔者从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形式,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据悉,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该县医疗救助范围包括五类医疗救助人群:
一是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是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未开展低收入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镇,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救助对象,以贫困户信息系统中建卡贫困户为准。)
三是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中无加害人或责任人,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以及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负伤人员。
四是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
五是救助对象因下列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自杀、自残、酗酒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手续办理完之后未能在6个月内申请医疗救助的;不能按照县民政局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目前,正在按照《实施方案》配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同步推进,完善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全面实施简便快捷、规范有效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