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早7时许,岚皋县城区大桥路与西街十字住户张某因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炮竹被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制止和传唤,并予以相应处罚。
经查,当日早,当事人张某为亲戚乔迁新居前往恭贺,在禁燃时段燃放鞭炮、烟花等长达十余分钟,该举动严重扰害了广大市民的生活作息秩序,期间,多次接到市民举报和投诉。县公安局巡逻民警闻声后,迅速出警,到达燃放现场,当场对张某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同时,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该县在深入开展“打盗抢、扫毒害、暖民心、保平安”专项行动中,狠抓城区禁放烟花炮竹集中整治,共出动宣传警车30余台次,设立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进入烟花炮竹销售点8处告知城区禁放有关事项。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炮竹住户两家,处罚2人,曝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