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落实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护责任,完成第六批省级文物单位标识牌记录档案制作,宁陕县文广局安排专人为子午道宁陕段遗址、宁陕厅故城、江口营遗址、柳家堡寨址、太山庙老街、东江口石桥、石佛台石窖及摩崖题刻、观音山摩崖题刻8处省级文物树立标志碑,公开亮明了文保单位的身份。
文物保护标识牌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证”,将进一步加强县文物管护力度,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人们对我宁陕县人文历史的了解。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该县的历史文化传承具有深远意义,将为文保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