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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获刑不悔改 重操旧业二进宫
2015-12-16  来源:宁陕网

曾因骗婚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张小花被宁陕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Gt3安康新闻网

张小花于2012年因骗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3年12月13日。今年3月5日,宁陕县村民许有多经人介绍,与39岁的“李倩”谈对象。双方在云南省永善县见面,“李倩”以谈恋爱给见面礼为由,向许有多索要现金1200元。到宁陕县后,许有多为“李倩”购买手机和衣物花费5408元。3月14日,“李倩”以“给人还账”为由,向许有多索要现金10000元。3月17日,“李倩”以看望舅舅为由要求回云南省昭通市老家。3月21日,二人到达云南省永善县后,“李倩”乘许有多不备逃跑,许有多怀疑受骗遂报警。经公安机关查实,李倩系张小花的虚假姓名。4月3日,张小花在新疆伊宁市被抓获。Gt3安康新闻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小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与他人谈恋爱的名义,采用化名并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许有多的钱财,共计16608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张小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Gt3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