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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最低工资标准于5月1日起执行
2017-04-11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姜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宁陕县将于2017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8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宁陕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各企业用工和有用工行为的个体工商户。YMM安康新闻网

据悉,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该县将从2017年6月,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将严肃查处。用人单位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应及时向宁陕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YMM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