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根 陈先锋)自“雷霆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陕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日,通过线索倒查、法律宣讲,成功规劝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严打整治再添新战果。
8月20日上午,宁陕县公安局接邓某报警称,自己银行卡内10000余元现金被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邓某“支付宝”账户于8月15日分两次向陈某银行卡内转出较大额度钱款,但邓某对此毫不知情。民警再次向邓某询问了相关情况,据受害人回忆,8月15日,同邓某一起住院就医的陈某曾以帮助其申请“轻松筹”为由,让邓某将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交给陈某进行操作。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在电话中谎称自己不在县城,并矢口否认邓某所反应的情况。针对此情况,民警一边继续搜集相关证据,一边向陈某宣讲法律法规。在铁一般的证据和民警反复宣讲下,陈某如实供述,自己因一时贪念,使用邓某的手机将其银行卡绑定支付宝后,向自己银行卡转走了10000元钱。
8月23日,陈某到宁陕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主动向邓某退还10000元现金。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软件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遇手机上的“盗窃”,切记要做到以下3点:
1、设置安全系数高的支付密码,不向外泄露支付宝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2、不要在绑定了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的银行卡内储存过大数额的资金,谨防犯罪分子一次性盗窃所有余额。
3、手机作为私人物品,应注意看护,不要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