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海波 杨卓 李兵
“来到这里后,吃饭有人煮、衣服有人洗,还有人聊天。”在宁陕县太山庙第二敬老院,太山庙镇龙凤村村民刘时和高兴地说。
今年54岁的刘时和由于患有家族遗传病,双腿无法行走,只能依靠双拐。以前独居时,吃饭只能吃纯米饭和面条,衣服两个月才洗一次。自2019年9月,被送到敬老院托养后,吃穿不愁,还有人照顾。“以后就住到这里了,不回去了。”刘时和说。
刘时和的变化,只是宁陕县开展农村困境群众集中托养解决照顾难题的一个缩影。在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与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宁陕探索出了依托敬老院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和独居老人等特殊困境群众提供抵偿集中托养服务的社会托养新模式,不仅解决了农村困境群体的生活照料问题,消除其家庭成员的后顾之忧,使这部分家庭可以解放劳动力发展产业、就业创业脱贫,让这些家庭与全县群众一起过上了好日子。
宁陕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秦巴山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县,有贫困村40个、贫困户5113户13458人,贫困发生率37%,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2019年,宁陕实现了整县脱贫摘帽。
然而,在该县开展全县兜底脱贫督查中,却发现了一些农村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长期患病等失能、半失能的特殊困境群众存在无人照料、生活困难等问题。“全县有部分不符合特困供养政策的重残对象和独居老人,他们虽有赡养义务人,却因婚嫁、务工、自身条件差等原因,义务赡养人无法履行照护义务,一些家庭也因为要照料残疾人或老人而进入‘顾家挣钱不能兼顾’的两难境地,家庭陷入贫困,成为脱贫攻坚的‘老大难’。”宁陕县民政局局长陈衍子说。
在五保集中供养的问题解决后,宁陕县着眼长远,将农村重度残疾人和独居老人等特殊困境群体照护责任缺失的解决办法提上了案头。制定出台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实行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托养,对贫困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有照料看护需求的重残对象及独居老人提供抵偿集中托养服务。
该县明确托养对象必须是低保户中年龄偏大、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缺乏照料看护的独居老人;救助站救助的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长期滞留在站,按规定在本地落户的流浪乞讨人员;贫困户中生活困难,赡养义务人因病、因残或婚嫁远方,无法照料的独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因赡养义务人长期在外务工维持生计,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托养费用,无法照料的独居老人。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对象,对失能半失能托养对象,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对托养服务对象的生活费,按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收取。低保对象与贫困户床位费与护理费按低于县发改局批复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剩余的部分由政府补助,确保不给托养家庭增加负担。
该县坚持创新管理模式,为托养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亲情照料,针对失能特困人员身体、智力、内心等制约短板,敬老院服务人员耐心引导其通过十字绣、竹编等力所能及的手艺活激发内生动力,引导残疾失能人员重拾生活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敬老院生活好,啥都不用操心,儿子也能在深圳安心干事,每个月还能有4000元的收入。”住进宁陕县第二中心敬老院的段少奎高兴地说。
今年62岁的段少奎是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人,因小脑萎、脑梗缩引起偏瘫,生活不能自理,靠自己勉强维持生活,儿子段细超常年在深圳打工。未托养前,段少奎独居在家,终日躺在床上,因无人照顾,身上长了褥疮。今年5月份,段少奎被送入中心第二敬老院托养,护理员杨万春24小时悉心照顾,每天给她端水喂饭、擦洗身体,身体状况渐渐好转,身上的褥疮也好了。
宁陕县将全县失能五保老人和有供养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独居老人通过敬老院实行集中托养,收到了“托养一个人、脱贫一家人、幸福一群人”的社会效应。通过集中托养,减轻了托养服务对象的家庭负担,切实将农村贫困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的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通过发展产业、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在敬老院工作比打工好得多,一个月假期6天,工资按时发,既稳定又离家近,方便照顾娃,好得很。”在江口敬老院当护理员的马琼告诉笔者。
该县实行敬老院的服务人员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优先聘用,为部分贫困家庭提供了就业岗位,聘用后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实现了兜底保障与就业脱贫互促共赢,为全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真正做到小康路上困难群众一个也不少。
据了解,自2019年10月开展社会托养以来,7所敬老院已累计托养61人,解放家庭劳动力72人,通过务工等月均增收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