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一民)11月5日,宁陕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运用“枫桥经验”,及时化解一起纠纷,赢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11月4日晚22时,江口派出所接辖区村民张某报警称自己与天麻收购老板兰某某存在交易纠纷,请求民警处理。接警后,民警奔赴现场。经询问双方得知张某10月30日晚将价值6514元天麻装车后,收购方兰某某准备使用现金支付,张某要求兰某某扫微信收款码付款。兰某某扫码后,双方离开。直到11月3日张某发现自己并未有此项收款记录,但收购方老板兰某某称10月30日晚使用的是现金支付。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均无证据证实当时的交易方式,加之交易地点无监控,民警对双方开展情绪安抚,会同司法所干部就此纠纷开展调解,经长时间调解未果。对事态进行稳控,告知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11月5日,民警考虑到张某和父母主要以种植天麻为生,此笔收入关乎家庭的生计,该纠纷存在民转刑的隐患。为切实消除隐患,再次组织警力赶往张某家中化解矛盾。后经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多方工作,长时间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