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双双)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为确保县域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主动出击,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决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打击食药违法犯罪。
今年,该院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共对2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立案监督。通过翻阅卷宗,与案件承办人沟通案情,严把案件证据关,发现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其中一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另一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公正和效率兼顾原则,对于应当作为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的,不升格为犯罪行为;应当作为犯罪处理的,及时履行检察职能,确保罪刑相适应,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厘清相关理念,落实相关机制,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