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敏)近日,宁陕县公安局龙王派出所依法快速一起无理阻挡工程队施工的违法行为,全力护航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月10日10时,宁陕县公安局龙王派出所接报警称:有村民无理阻碍国道345项目施工,请求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1月9日16时许,该项目施工罐车行驶至太山庙镇太山村青岩咀时,一村民以罐车倾倒洗罐车水泥浆为由逼停罐车并用钢丝拴住罐车一侧轮胎,用石头、木棒塞住罐车前轮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经询问,该村民对其阻碍工程队施工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龙王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