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辛翔 余晨)8月26日,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快速出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红嘴蓝鹊。
当日9时30分,森林警察大队接陕西省交通控股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养护股电话称,在西汉高速八宝段,发现一只不知名的好像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出警。经甄别,该野生动物为红嘴蓝鹊,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红嘴蓝鹊又名赤尾山鸦、长尾山鹊,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民警仔细检查,红嘴蓝鹊并未受伤,经一段时间观察喂养,民警将红嘴蓝鹊进行野外放生,回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