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段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宁陕县公安局将深入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突出犯罪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作为,迅速出击,依法适用执行,12月25日开出了安康市首张“反诈罚单”。
12月7日,宁陕县城关镇居民魏某报称其被以“刷单返利”为名诈骗4万余元。接警后,宁陕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侦办工作。经大量工作和缜密侦查,发现魏某被骗资金中有3000元流入王某某的账户内。办案民警通过深入研判分析确定涉案人员身份和活动轨迹后,不畏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立即驱车1200余公里赶赴江西省南昌市。在当地警方大力支持下,12月22日民警成功将出借银行账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抓获,现场扣押涉案银行卡2张。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老乡程某某告诉她,只要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便可获取报酬。出于对老乡的信任,王某某将银行卡和手机、网银交给一陌生男子使用,并收取5200元“好处费”。不法分子利用王某某该张银行卡共计转移涉案资金7万余元。
鉴于王某某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宁陕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438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宁陕公安提醒广大群众,请大家务必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切莫相信“轻松挣钱”的谎言,不要因贪小便宜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帮凶,以身试法、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