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宁陕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江口回族镇新庄村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犯罪案件。
为增强冬季火灾的警示预防效果,宁陕法院选择被告人肖某失火罪一案,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判。65岁的肖某3月5日在自家菜地烧地边引发森林大火,过火面积达6.13公顷,并给部分村民造成一定损失,村民们十分关注。得知本案要在当地开庭,村民们一大早就等候在开庭地点。庭审开始后,干群们都聚精会神地聆听,生怕漏掉了每一个环节。村民李志旁听完庭审后说:“法官能够深入群众,体现了为民思想,让广大群众受到了教育。”一村干部说:“通过观摩庭审,使我们了解了人民法院打击和惩罚刑事犯罪所做的工作,增加了我的安全感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使村民绷紧这根弦,很有利于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