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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亮“剑”
2014-09-21  来源:本站原创

(通讯员 王晓军 魏欣)“洛河镇某村主任陈某,在家中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收取礼金3万余元,被群众举报后,县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将收取的服务对象礼金予以退还;城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同样因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平利县纪委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案件,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震动。99C安康新闻网

为规范党员干部婚丧事宜操办行为,平利县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9个严禁”的行为,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参军就业、子女满月等宴席。同时,明确规定结婚宴席不准超过15桌、丧事办席不准超过20桌的数量,使党员干部在处理社会“人情”中遵守有了“底线”。加强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查不按规定办事的党员干部,促进了民间婚丧嫁娶风气的明显好转。99C安康新闻网

(责编:寇峰)